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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活動時間:

報名交件時間:即日起 ~ 2012 / 2 / 13(一)
入圍名單公布:2012 / 3 / 5(一)
入圍投票時間:2012 / 3 / 5(一) ~ 2012 / 3 / 26(一)
得獎名單公布:2012 / 4 / 9(一)

二、創作主題:不限,自由創作。

三、創作規格:

  1. 作品需為原創漫畫。
  2. 頁數為 16 至 24 頁,加上額外繪製作品封面一張。
  3. 作品呈現統一將以單頁呈現,恕無法以跨頁的方式呈現作品
  4. 紙張尺寸為 A4 直式( 210*300 mm ),若為電繪作品,解析度設為 300dpi 以上
  5. 投稿統一採用電子檔收件,格式為 TIF 或 JPG,若為手繪作品,需要將原稿掃描為電子檔進行投稿。
  6. 任何與創作規格不符的部分,都將被列入評分考量。

四、參賽規則:

  1. 對象為業餘、學生創作者。(不限巴哈姆特會員)
  2. 不限創作團體或個人,均可報名。(團體需派出一位主要聯絡人)
  3. 參賽者可以報名多個組別,但作品必須是不同創作,若為同一個創意主題僅限報一個組別。
  4. 同一組別僅限報名一個作品,不得多稿報名。
  5. 作品須為自行創作,若經他人檢舉侵犯著作權(檢舉者必須提出原創來源舉證),主辦單位將請參賽者於三天內提出原創同意證明,始得擁有參賽權。
    如參賽者無法提出授權,將取消作品參賽資格
    ,並自負相關法律責任。
  6. 參賽作品必須為未曾以任何形式公開、發表於各類媒體之作品為限,包括其全部或部分內容,不得曾在網路新聞台、部落格或社群討論版等等管道發表,且您同意活動結束前不公開您的參賽作品。
  7. 所有入選作品著作權利仍歸原作者所有,但主辦單位(含所屬單位)擁有報導、宣傳與放置在網頁中之權利。
  8. 創作不得含有限制級、殘酷血腥等違反善良風俗之議題,違反者取消比賽資格。
  9. 參賽作品請自留原始檔,主辦單位一旦收到參賽作品,恕不退件與接受修正
  10. 主辦單位會對所有參賽作品進行初步審查後,才會在網路上進行票選。
  11. 凡參賽者均視為認同本活動辦法之各項規定。
  12. 必要時,獎項會由評審依作品水準來決定是否從缺。
  13.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中獎之獎金或給與凡價值超過1,000 元者,須申報所得;價值超過(含) 20,000 元者,依法須扣除10% 稅金。
  14. 參賽者請確認報名資料之聯絡人、手機、E-mail為正確資訊,以利主辦單位通知得獎者領獎相關流程之進行。
  15. 主辦單位保留活動修改與更動之權利。

五、評分項目:故事性:40% 創意性:30% 作畫技巧:30%

六、評選方式:

獎勵金以作品為發送單位,所有參賽作品將會經由巴哈姆特官方評審進行評分 (占 70%)與網友投票 (占 30%) 來決定前十名;特別獎由評審選出。

站內評審評分:

於 2012 / 3 / 5 ~ 2012 / 3 / 26 進行評分。

網友投票:

於 2012 / 3 / 5 ~ 2012 / 3 / 26 進行投票。
投票資格:
  1. 巴哈姆特會員(我要加入巴哈會員)並通過手機認證。
  2. 一個帳號最多可以投 5

七、獎勵方式(曜越贈品以組為單位贈送):

獎項:



作品露出: